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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六中全会主要内容
十一届六中全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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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六中全会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对新中国成立32年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和经验教训作出了正确结论和科学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和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 错误倾向,把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路线上来,中央认为,必须正确地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科学地总结党在这个时期的历史经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一、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全会之前召开了预备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讨论。这次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总结经验、团结前进的会议。这次会议将以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而载入史册。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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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什么

法律分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作出全面部署,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非凡的执政能力,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是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